首页 > 最新动态 >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2026年“科研项目”答辩事项的通知
最新动态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2026年“科研项目”答辩事项的通知
2026-05-139

协会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组织申报2026年“科研项目”的通知》(新社医函〔202613号)的相关要求,经协会研究决定,现将2026年度各单位申报的9个科研项目现场答辩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1.已按照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组织申报2026年“科研项目”的通知》(新社医函〔202613号)要求,于2026422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经协会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初步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2.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执行人担任答辩人,项目成员限23人陪同参会。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26516日(周六11:00-14:00

(二)答辩地点

乌鲁木齐市小葡萄科技广场学术报告B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体育馆路402号)

三、答辩流程

1.项目汇报10分钟):答辩人须以PPT形式进行汇报,重点阐述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说明主要研究内容、目标、现有技术基础与条件,以及拟达到的科学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与推广应用价值同时应详细介绍研究实验方法和技术路线,明确年度进度安排与考核指标,并汇报经费概算;

2.专家问答(10分钟)评审专家针对汇报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及团队成员协同解答;

3.专家评议:专家结合申报材料、汇报内容及答疑情况,从研究必要性、现有基础可行性、科学性、转化应用价值及新颖性维度综合评议,形成评审意见

4.赋分规则:答辩将通过项目研究必要性、现有基础可行性、科学性、转化应用价值、新颖性五个方面进行赋分,总得分100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及电子扫描件,需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2.项目承担单位学术审查批件及伦理审查批件等证明材料(纸  质版及电子扫描件,需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3.项目现场答辩汇报PPT(仅需电子版)。

(二)提交要求:

1.项目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纸质版需准备一式五份,经装订、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51515:00前送达新疆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秘书处;

2.纸质版邮寄信封左下角需注明“科研项目”字样,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一经接收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3.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执行人需将电子版于202651518:00发送至指定邮箱:2606871208@qq.com,将材料统一命名为“医院-科室-姓名-项目名称”,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项目,将暂缓答辩安排;

4.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体育馆路402号小葡萄科技广场,邮编:830000,金敏,联系电话:13699981128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答辩准备:答辩人需提前熟悉汇报内容,PPT应简洁突出核心信息;汇报文件需提前拷贝至现场电脑,同时携带U盘备用;

2.现场纪律答辩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未答辩团队需在等候区待命,不得擅自进入会场干扰评审

3.结果公示协会秘书处将汇总专家意见形成最终结果,于2026520前在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萍:17690726366

 13699981128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2026科研项目答辩排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

2026513



一审 | 王玉洁
二审 | 乌音珊
三审 | 李萍
图片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